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、《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《基金合同》”)的有关规定,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,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一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根据《基金合同》的规定:《基金合同》生效后,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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